关灯
《文稿,还能这样写》作者雄文《笔杆子碎语》作者王一端《机关文稿写作入门》作者杨新宇《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》作者何新国
最新《公文写作培训课程》直播间《公文写作百法例讲》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、《老秘笔记》作者老猫《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》作者胡森林
开启左侧

处世之道

[复制链接]
无米之炊 发表于 2013-7-23 07:30:0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文稿修改演播室众筹计划,点击了解详情
 
错 误 0 w. e, K, J' K% h1 {/ o& W
   + Z9 O8 _# I7 C0 r
  古龙小说中常有这样的对白:只有死人才不犯错误。
& f5 T- p, g2 d# f6 ]1 x  很对。
7 A9 J- T% a0 |% ?4 }6 P  人只要活着,不论他经验多老到,智慧多么高超,学识多么丰富,总有犯错的时候。
& O  w. p8 L) I8 Q* f  犯了错之后,有两种情形。一是自己先觉察了,在他人未发觉时,就已经纠正。另一是自己未曾觉察,错误由他人指出。
# W5 m/ L! l0 ]3 V8 Q  通常,第一种情形,不会有什么问题,而第二种情形,却大有问题,可以由此而生出轩然大波,当然,也可以略略一笑了事。 ! e1 \: |5 z& J/ }5 \
  被他人指出错误时,自然不是一桩很愉快的事。尤其当人家指出错误时,人家有权态度恶劣,面子上下不来,硬不肯认错,唯一的结果是错上加错,面子更难看。 , z9 O" [0 a8 A3 e; T5 G: A9 W
  所以,只要有错,一经知道,立刻承认,那才是光明磊落的态度。
, J6 s) l1 J9 E3 w  想隐瞒错误,或为了面子而强词夺理,结果都只有愈来愈糟。
- w9 K6 g5 |( G/ W  
. u& F/ Z# f/ \4 w. w4 v  不 改 ; K8 I9 [  z# }* R' s+ Z8 L4 u1 m
   9 @& c% e$ w3 x* Q7 d
  上篇谈的是“有错就认,光明磊落”。一般的观念是,既然认错就一定要改,子曰:“过不惮改。”一般的观 4 S& M- A/ h% i
  念,就是由此而来。
8 A' f9 r8 L1 f3 a! {' ?  其实不然,认错是一回事,改错又是另一回事。认了错,不一定非改不可,可以继续错下去,有权继续错下去,但必须承认自己错了。 * Z' L2 x" F# r- [$ M. B. I
  这种说法,听来很“骇人听闻”,与一般观念完全相反,但却更合乎人性。对,或错,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建立的一种观念。举世皆说错了之时,不妨承认自己错了,但绝不必一定要把举世的观念,移做自己的观念,可以坚持己见。
$ l+ E. L; J9 p  最著名的例子是,当举世皆认为地球是天体的中心时,哥白尼独自以为地球绕日而行,只不过是一枚小行星。结果如何,人人皆知,哥白尼不肯改错,后来观念改变,对错易位,谁是对,谁是错? : O$ A& \5 \9 O0 C9 z0 }3 k
  认错,不改,比死不认错可爱得多。一个是直接的,光明的,一个是鬼祟的,横蛮的。有错,要认。可是有权不改。
( \! ?7 y8 k& p; H) _. c   ' F7 k2 w& P3 Y1 J7 [$ g! a& e
  允 诺 5 ^* r9 Y) |, m6 A
   " I1 x6 h7 {6 ~% l' R) D
  人际关系十分复杂,但以不变应万变,再错综复杂,也可以将之简单化。再简单化的方法之一,是不要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愿做的事。
3 l% d/ A( ~" |# n% z& b- F  例如,有人要求什么,不愿答应,大可拒绝――可以委婉拒绝,也可以直接拒绝。拒绝的态度要坚决,也不必考虑拒绝的种种后果,因为你考虑了后果,不情不愿地去做了,要求者一样不会满意。后果差不了多少,又何必委屈自己?
  X+ j( K  Q8 |) H- E, j  要知道,在求人者和被求者之间,首先在人情、道理上站不住脚的是求人者,而不是被求者,所以,拒绝,是正常的行为。自然,乐于助人者,也没有人不让他助人。   R3 J3 |# b3 N, F
  拒绝是正常的行为,可以拒绝,可以不答应,但如果答应了,那就总得做到自己答应的事――包括口头上的答应,文字上的签署等等。答应,代表了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允诺,既然允诺了,自然就该践行诺言,不然,这个人的话还有什么价值?很多时候,打落牙齿和血吞,都无话可说,还是下次学乖,学会拒绝。 $ t( p2 W, _5 _
  答应了不做,是坏行为,拒绝,不是坏行为,两者之间,差别极大。 ! j8 `; Z0 G/ ~) s) |+ w
   5 G" w4 e8 s0 _1 {1 L0 D
  欺 骗
$ o* Y* Z- V2 ~$ I$ g$ G8 F0 F   8 S  A2 `2 j$ r# q7 h4 z8 T
  在人与人之间,不能用思想直接交流,必须用语言或文字才能沟通的情形下,欺骗是人类的行为之一,任何人都有这种行为,不能避免。
8 `8 n* V" Z$ {  常在想,就算人和人之间,可以直接进行思想沟通,欺骗依然可以是人类行为,可以故意那样想,让对方误假为真,或误真为假。 1 l$ S9 i, l! y% }1 Y) H" V; b
  没有人一生之中没骗过人,欺骗他人这种行为,当然不值得鼓励,但绝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存在,也不可抹煞这种行为存在的普遍性。 , K# s2 j9 U- x4 _( ]" v3 L& U& |
  任何人不可避免或多或少欺骗他人,不过要知道,可以骗别人,不能骗自己。
8 L3 i* x! |; C  有人会骗自己吗?非但有,且不少。向别人说谎?说得多了,连自己也会把谎话当做了真话,心理学上的这种自欺现象,相当普遍,稍为留心一下,可以发现周遭这种人还真不少。
, L7 b: c$ `0 I0 Z* B  自己把自己骗信了,那种现象,属于精神病的范围,千万要小心提防,不可让它发生。
- e: K3 r  m$ X  
3 K$ y/ }, R# @. H  炫 耀 - e- ?; T+ j& F+ ~$ e
  
& W) p2 C3 }/ A2 ~& r
游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
  
( s/ m+ i; i6 S1 k
$ M! \4 b' o7 J  架 子 9 P( L6 r2 m  o5 g% {( O
   2 S+ F; p6 k  t
  摆架子,是人类的行为之一。这种行为,有什么用,值得探讨之至,而探讨下来,还真的没有什么用,可是喜欢摆架子的人之多,比比皆是,各有各款,摆得人心惊肉跳,眼花缭乱。 ' E- u, N% ^- U
  其实,当一个人,有摆架子的资格时,他自然就不必摆架子。摆架子,无非是想抬高身份,当人人皆知这个人的身份高时,他何必再藉摆架子来抬高?
1 A9 {# L% |5 `; p9 z  这道理再简单也没有,所以,凡是在种种场合,以种种姿态摆架子的人,是说明一点:他身份不够高,而且他自知如此,十分自卑,所以才要藉摆架子来抬高自己的身份。而这种做法,往往效果适得其反,叫人更加看不起。摆架子者可能也知道,但苦于既然身份不够,不摆也不行,只好硬着头皮,真是苦楚。
# S  i. W3 ?; D  所以,摆架子的现象,还是随处可见,那些人既然十分苦楚,也值得同情。 7 a% x5 s3 S& G+ L
  调皮话中有:“裤裆里放长凳――好大的×架子。”是挖苦摆架子者的最佳句子。
3 Q" e1 q' A$ O% x5 z  (摘自《处世之道》)
 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
0关注

3粉丝

49帖子

排行榜
作者专栏

关注我们:微信订阅号

官方微信公众号

客服个人微信号

全国服务热线:

0595-22880819

公司地址: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运营中心:福建省泉州市

Email:506070961#qq.com

Copyright   ©2015-2025  老秘网 责任编辑:释然Powered by©Discuz!技术支持:秘途文化  备案号   ( 闽ICP备19022590号-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)